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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河海大学法学院发端于1988年设立的经济法学专业,先后经历了河海大学社会科学系法学教研室、河海大学人文学院法律系、河海大学法律系(2003年)、河海大学法学院(2006年)等发展阶段。
2、学院成立迄今,在人才培养、学科发展、科学研究、队伍建设等领域取得一系列显著成绩。
3、“十三五”期间,学院将重点发展水资源与环境法学、公用事业法、海洋法与国际河流法、工程法学,并争取设立法学一级学科博士点,推进法学人才培养的一体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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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键词:
河海大学法学院
河海大学
公用事业
经济法学